一、软件产品变更条件
1、申请企业已进行相应软件知识产权变更;
2、企业名称变更的,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3、对于因知识产权转让,软件产品的权属发生改变的,需提供相应转让材料,原证书收回,新证书编号不变。
二、申报程序
1、登陆省软协网站(www.lsia.org.cn)首页的双软评估申报系统填写《软件产品评估变更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纳相关费用。
2、评估机构每月10日前正式受理的变更材料当月完成评审,10日后受理的变更材料将自动转入下月评审,同时查询企业之前备案申报信息,申报审查结果随同下批次双软评估结果一同公布。
3、公示后的企业到省软协领取变更后《软件产品评估证书》。
三、申报材料
1、网上按照要求填写《软件产品评估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因企业名称变更引起的,提供工商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书原件;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著作权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软件产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软件产品转让协议原件(仅产权转让企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