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软件产业保持健康平稳发展态势,融合渗透持续深化,赋值、赋能、赋智效应不断提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壮大产业规模、培育龙头企业、激发创新活力,提高软件产业总体水平和竞争力,依据工信部《“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80号)等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工信局在系统研究上级政策、深入调研产业情况、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若干政策》。
二、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包含7个方面、13条政策,资金总额度为每年1.5亿元。
第一方面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共1条。主要是对首次获得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前百强企业、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第二方面支持企业招引培育,共1条。主要是对全球软件500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在我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第三方面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共4条。一是对我市中标国家部委软件领域项目的牵头(承担)企业、参与企业给予奖励。二是对获得软件类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及服务业、数字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企业,择优给予补助。三是围绕培育壮大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新字号”企业,对创新企业给予奖励。四是对我市软件企业建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获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给予奖励。上述奖励最高100万元。
第四方面支持企业资质认证,共1条。对首次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ITSS)一级、二级、三级认证,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上述奖励最高50万元。
第五方面支持企业品牌打造,共1条。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奖励。最高30万元。
第六方面支持企业市场拓展,共2条。一是对我市软件企业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元宇宙等新兴领域自主研发创新,打造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项目择优给予奖励。二是对参加国家各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国家级数字经济展会或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软件企业,择优对场地租赁费、布展费和广告费予以补助。上述奖励最高300万元。
第七方面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共3条。一是对获得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域名注册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开展创新应用的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双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对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和服务成效明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择优给予补助。对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企业上云产生的服务费,择优给予补助。三是对国家鼓励开展的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类平台等重大项目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领域赛事活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上述奖励最高100万元。
三、政策落实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若干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加紧出台实施细则。以“直达快享”为原则,研究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明确申报对象、申报流程、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并通过政策宣讲、热线咨询、进企入园面对面指导等多种形式,保障政策兑现“及时办”,助力企业“加速跑”。
二是持续加大宣传推介。在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通过省、市各级媒体加大对《若干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利用各类招商活动宣传我市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优良政策环境,吸引更多外埠软件企业落户我市,壮大产业规模。
三是有效发挥政策效应。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打破常规、做实服务,发挥政策的协同合力效应,为软件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更优良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