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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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拟参赛单位: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辽工发〔2022〕19号)安排,切实组织好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省大数据应用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大赛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大数据局)、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主办,辽宁省辽商总会承办。成立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相关责任人构成,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宁省辽商总会软件和电子信息委员会,由赛事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裁判组、赛务组、会务组、仲裁组、监审组,分别负责大赛组织、统筹协调、会务保障、裁判考核、监审仲裁和大赛活动总结、宣传推广等日常工作。

二、比赛方式

大赛为个人赛,由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考核两部分组成,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考核试题由大赛专家组命制,理论知识考核采取闭卷上机考试;实操考核采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成绩权重设定为理论知识考核(30%)实操考核(70%)。相关实施文件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一)赛事安排

大赛拟于8-9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公众号“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官微”)。

(二)报名要求

面向省内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或高校教师,大赛参赛选手需具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各大赛报名要求详见“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官微”(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选手需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

(三)人员要求

参赛队员须为从事或热爱大数据相关领域的在职职工,往届大赛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运行方式

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阶段。通过大赛报名平台成功报名的参赛选手,成绩前50名的入围决赛,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阶段。决赛由大赛组委会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决赛中选手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考核成绩按照权重累加得分,进行综合排名。

四、奖励办法

1.对荣获大赛决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省技术能手”称号;给予20000元资金奖励并颁发名次证书。

2.对荣获大赛决赛第2至5名的选手,由大赛主办单位联合颁发名次证书,依次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5000元资金奖励。

3.对入围大赛决赛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给予1000元奖金奖励。奖金和证书与决赛荣获名次选手不兼得。

五、相关要求

1.大赛有关单位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做好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积极组织职工参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谋划设计,广泛发动,注重细节,精心组织,系统推进,按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培训和大赛一体化推进,既要注重选拔高技能人才,又要注重职工参与率和有效覆盖面,推动职工队伍职业技能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大赛规则组织开展大赛活动,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保证大赛经费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大赛经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责任。

5.做好大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

6.加强大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科学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六、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辽宁省辽商总会软件和电子信息委员会

大赛咨询:张秀丽

024-23447421、18249783860。

大赛报名:关注“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实名制线上统一报名入口。

附件: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省大数据应用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1.报名时间:8月15-31日

2.比赛时间:9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址

(1)电脑端:

http://cloudcomputing.mikecrm.com/JuJ4KzP

(2)手机端 :

4.报名入群

5.附件下载

1.大赛通知及实施方案

2.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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